首页[星欧注册]首页 蓝狮招商主管,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高标准农田技术规范,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基本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对于选定的建设区域,需考虑农田水利工程与其他相应的农田、路、林及电力设施的配套问题,需兼顾相关部门规划,统筹安排,规模整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的选取适合当地实际条件和实际需要的灌排技术和设备。坚持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的原则。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既要推动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规模化建设,也必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兼顾生态环境良性可持续发展。坚持农田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鼓励农民采用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的原则。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高质量的完成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后,需要完备的运行管护机制来保证工程可持续的发挥效益。
选用灌溉保证率,渠道水利用系数,渠道设计使用年限,渠道建筑物配套率,渠道衬砌率,田间渠道亩均长度等指标对高标准渠道输配水工程进行评价。
不同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组成等条件不同,灌溉设计保证率也不同。以旱作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5%;以水稻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95%;以旱作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75%;以水稻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斗渠和农渠各级渠道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80;其中,支渠不宜低于0.95、斗渠不宜低于0.95,农渠不低于0.90。衬砌渠道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宜低于30a。渠道建筑物设计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的要求,对于斗门、农门、涵洞(管)、量水堰等固定设施,宜采用工厂化生产或现场预制的装配式结构,渠道建筑物配套率不宜低于95%。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和斗渠的衬砌率不宜低于100%,农渠的衬砌率不宜低于75%。渠道亩均长度与地面灌水质量(节水要求)、田块规格、机械作业要求密切相关,平原区农渠亩均渠道长度宜不低于2m,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和斗渠亩均渠道长度不低于1m;丘陵区可适当增加。
选用灌溉保证率,管道水利用系数,管道设计使用年限,管道量控及安全设施配套率,支管间距,单口给水栓的控制面积,固定管道亩均长度等指标对高标准管道输配水工程进行评价。
以旱作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5%;以水稻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95%;以旱作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75%;以水稻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井灌区管道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98,渠灌区不宜低于0.95。管道设计使用年限不宜低于30a。管道量控及安全设施的布置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使用方便安全,满足运行管理要求,配套率宜到达100%。支管间距不宜超过100m。田间给水栓的布置应符合《农田低压管道输水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时考虑农户操作方便,给水栓单口灌溉面积不宜低于0.16hm2。田间固定管道的亩均长度宜不低于10m。
选用排涝标准,排涝模数,排水沟建筑物配套率,明沟间距,明沟深度,明沟亩均长度,管道亩均长度(暗管排水情况) 等指标对高标准农田排水工程进行评价。
排涝设计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设计暴雨重现期为5 a~10a,建议易涝区为10a,非易涝区为5a。设计暴雨历时和排出时间应达到:旱作区1d~3d暴雨1d~3d排除;稻作区1d~3d暴雨3d~5d排至耐淹水深。旱田设计排渍深度不宜低于0.8m,水稻田设计排渍深度不宜低于0.4m;旱作物耐渍深度不宜低于0.3m,耐渍时间不大于4d。排涝模数与设计暴雨历时,强度和频率、排涝面积、排水区形状、地面坡度、植被条件和农作物组成、土壤性质、地下水埋深、河网和湖泊的调蓄能力、排水沟网分布情况和排水沟底比降等因素有关,不同地区高标准排水工程的排涝模式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排水沟上必需的桥、涵、闸等建筑物应该配备完善,配套率不宜低于95%。明沟间距和明沟亩均长度与田间布局密切相关, 需考虑与渠道、路和田块的布局相协调。明沟间距平原区一般为30m~40m,山丘区一般为50m;明沟亩均长度不少于6m。明沟深度需考虑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条件,可参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平原区一般为1.2m;山丘区一般为1.0m。暗管排水系统的管道埋深、间距以及亩均长度等设计标准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亩均管道长度不小于80m。
选用喷灌设计保证率,喷灌均匀系数,喷洒水利用系数等指标对喷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评价,同时,对于管道式喷灌还需要选用固定管道亩均长度;对于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还需要选用单位功率的机组控制面积;对于大型喷灌机还需要选用单台喷灌机的控制面积等指标。
喷灌设计保证率与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都有关,对于经济价值高的作物不宜低于95%,对于大田作物不宜低于85%。喷灌均匀系数与风速、管网的设计和喷头的布局等都有关,不宜低于0.8。喷洒水利用系数与气候条件和作物等密切相关,对于风速小的地区不宜低于0.9,对于风速稍大的地区不宜低于0.8。管道式喷灌工程的固定管道亩均长度不宜低于3m。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的单位功率机组控制面积不宜低于6.67hm2。大型喷灌机单台喷灌机的控制面积不宜低于13.34hm2。
选用微灌设计保证率,微灌均匀系数,微灌水利用系数,固定管道亩均长度等指标对微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评价。
微灌设计保证率与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都有关,对于经济价值高的作物不宜低于95%,对于大田作物不宜低于85%。滴灌工程的灌溉均匀系数不宜低于0.8;微喷工程的灌溉均匀系数不宜低于0.85。滴灌工程的灌溉水利系数不宜低于0.9;微喷工程的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85。微灌工程的田间干、支固定管道亩均长度不宜低于6m。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要可持续发挥工程效益,除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外,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运行管护机制。坚决杜绝重建设、轻管理,工程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工程有人建,无人管,损坏后无人修的现象。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技术与水平要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短缺,在经济发达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实施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工程运行管理自动化。坚决杜绝样板工程,在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达不到信息化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地区,不建议盲目开展信息化建设。
这一成果有助于规范全国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程序和评价依据,推动全国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提高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为将来进一步制定有关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业或国家标准提供参考意见。
[1]赵琦,陈曙光,叶新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做法与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5):18-21.
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资料和劳动对象。土地整治是对低效、空闲和不合理利用的土地进行治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是各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活动的统称。2010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要求: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标志着土地整治已成为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
土地整治工作历经10载,在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制约农村土地整治效益的充分发挥。一些国家在土地整治管理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经验,国内部分省区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可以结合内蒙古的实际情况吸纳与借鉴。
(一)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方面。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土资源部相继制定了《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全国土地整治工作搭建了规范性框架。在此基础上,2013年内蒙古出台了《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为内蒙古土地整治提供了行政管理保障。
(二)资金保障方面。2004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其中30%上交中央财政,70%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的通知》(财综[2006]48号)规定: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倍。农村土地整治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按项目或按因素法切块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001年以来,全区共实施项目1,121个,总投资122.4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61.88亿元,自治区投资60.61亿元。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国土资源部2000年出台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内蒙古根据地区实际制定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并逐步进行了完善。
2012年内蒙古启动了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项目,对以农村土地整治为载体,整合涉农资金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要求各示范项目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对示范项目建设资金和其他部门的涉农资金,包括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林业工程、农村环保工程、农民饮用水、农村电气化建设、一事一议、农民自筹等资金进行全方位整合,充分发挥资金的乘数效应。
(三)公众参与方面。目前,内蒙古针对土地整治中的公众参与,特别是项目区所在基层组织及农民参与尚没有明确制度办法规定,仅在个别项目实施过程中就鼓励农民参与进行了尝试。
(四)技术规范方面。在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操作规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数据库标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数据库标准》等的基础上,内蒙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内蒙古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技术规范。
(五)整治成效方面。内蒙古现有耕地1.07亿亩,有效灌溉面积4,339.6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0.5%,总体上看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全区仍有2/3的耕地属旱作农田,1/3的耕地属中低产田,全区渠畦配套的农田和高标准旱作基本农田较少,土地整治改造的潜力很大。自2001年实施土地整理以来,全区共实施项目1,121个,总投资122.49亿元,涉及全区12个盟市98个旗县区,建设总规模1,150.56万亩,新增耕地101.68万亩。土地整治无论在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产出、增加农民收入,还是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群众的欢迎和拥护。
土地后备资源较多,大部分土地较为平整,立地条件较好,土地整理工程量和实施难度相对较小,具备大规模、高标准开发的条件。目前全区土地整治工程主要有三类:一是在黄河流域和西辽河流域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总规模300万亩,涉及4个盟市15个旗县区,建设总投资38亿元;二是在赤峰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和鄂尔多斯市4个盟市20个旗县(市区)开展的自治区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2010至2012年计划安排资金20亿元,建设总规模为150万亩;三是自治区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项目,整合涉农资金整村推进,总投资4.05亿元。
尽管内蒙古在农村土地整治方面开展了许多工作,也取得很多成效,但还存在诸多制约工作进展和效益的因素:如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特别是没有上升到地区性法规的层面对土地整治给予保障;没有在规划的指导下建立土地整治项目库,某种程度上还存在临时抓项目的情况;土地整治工作前瞻性不足,没有从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角度开展土地整治工作部署及绩效评价等。
德国、法国、荷兰和俄罗斯等欧洲国家在世界范围内较早开展土地整治的实践活动,归纳起来,这些国家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社会和技术等手段方面形成了一些相同或相似的做法。
一是制定了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土地整治的国家之一,也是土地整治活动最广泛、成效最好的国家之一。1918年德国颁布了《农地整理法》,1937年制定了《土地整理法》,1953年联邦德国颁布了第一部完整的《土地整理法》,并于1976年和1982年两次修订《土地整理法》,从法律上保证了土地整理内容的完备与程序的规范。荷兰土地整治始于上世纪初,1924年通过了管理土地整理活动的第一部法案,1954年颁布了《土地整理条例》,1985年颁布新的《土地整理条例》为土地整理的各项具体工作提供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和制度框架。俄罗斯的土地整治工作开始于17世纪,20世纪末政府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推进此项工作,1993年颁布了《俄罗斯土地基本法》,2001年俄罗斯联邦《土地整理法》丰富了土地整理法律制度的内容。日本近代意义上的土地整治活动开展得比较早,1899年制定了《耕地整理法》,并于1909年进行了全面修改,形成基本的土地改良法律框架,1949年制定了《土地改良法》,以后进行多次修改。
二是规范的组织运行体系。为保障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全程的有效运行,许多国家建立了土地整治规划管理体制。如日本在土整治规划编制、申报、立项、设计、实施、管理和验收等方面,都建立了严格的法律程序。从程序上看,其做法与我国现行的土地整治项目运作程序类似,但我国尚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
三是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土地整治监督机制的建立,减少了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中的部门利益及个人的营私舞弊行为。
四川省总面积48.5万平方公里,人口9,000万,耕地面积8,994.5万亩。2005年在全省启动“金土地工程”,计划十年投资150亿元在130个县综合整治1,000万亩土地,7年来共实施土地整治项目3542个,整治规模达2,117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23.5%。目前已完成2733个项目,整治1,289万亩土地,集中建成农民新区5,700个,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524万亩,受益户852万人,农民人均新增年收入1965元。湖南省是全国粮食主产省之一,总面积21.18万平方公里,人口7,119.3万,耕地面积5,684万亩。1999年开始实施土地整治,目前累计补充耕地91.97万亩,连续12年实现占补平衡,特别是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3年来,仅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就达287个,整治土地241.6万亩。
四川、湖南两省都为农业大省,人多地少,后备资源紧缺,地形地貌复杂,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压力很大,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创新工作思路,大规模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效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水平,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特点:
一是有明确的目标定位。两省已从提高耕地质量为主的单一整治转向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主的综合整治转变,把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促进农村城镇化、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作为土地整治的主要目标,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在严守耕地红线,增加耕地产出的同时,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最大化,土地整治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和拓展。
二是有较强的聚合能力。变单兵作战为协同推进,以土地专项资金聚合相关资金,实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四川省长沙市截止2009年底,通过土地整理共聚合农业开发资金1.13亿元,水利资金6,670万元、交通资金4,320万元、中低产田改造资金1,107万元,文教卫和基层组织建设等资金2,178万元。湖南省望城县白箬铺镇光明村投入3,000多万元土地整治资金,聚合各类资金4,000多万元,一个普通城郊村一步到位打造成远近闻名的集生态、旅游、休闲、现代农业为一体的新农村示范点。
三是坚持高标准建设。两省根据村庄特点、地形地貌、区位条件、民俗文化等因素,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风貌各异、特色鲜明的农民集中区,项目区村落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向城市看齐,有的已经超过城市建设水平。村庄整治后,农民打工有企业,活动有场地,看病有诊所,养老有社保,足不出村就可以享受到城市般的生活,一步跨越了十几年。走进四川双流县三星镇龙星村河星村,可以看到错落有致的别墅式农家掩映在绿树丛中,干净的油路、清澈的小湖、完善的设施,村民过着闲适而富足的生活。湖南省望城县光明村土地整治后,村民家家有果园,户户住别墅,吃有农家乐美食,休闲有开心农场,还开发了垂钓、爬山等旅游项目,吸引许多城里人来这里休闲度假。
四是突出产业支撑能力。两省把培育特色产业放在土地整治的突出位置,利用建成的连片高产稳产农田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项目招商,引进龙头企业实行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实现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四川省成都市目前龙头企业达420家,今年销售收入预计将达到1,400多亿元,已建成60多个面积在5,000-10,000亩成规模的粮、油、菜特色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综合加工率达到52.2%,带动就业20多万人,一批诸如苍溪县猕猴桃、渠县黄花、邛崃茶叶等特色种植基地效益明显,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同时,两省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比如,成都市新津县普兴镇袁山社区通过村民参股发展獭兔养殖,实现了不低于5万元的年收益,一举摘掉了“空壳村”的帽子。
五是体制机制灵活。两省不断解放思想,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在资金投入、土地置换和工程实施等方面形成了许多好政策、好措施。从2006年开始,四川省利用土地级差地租原理,把整理出的集体建设用地挂钩在符合规划的城镇作为“建新区”,把“建新区”土地收益的一部分反哺于“折旧区”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为国家实行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提供了参考。2008年汶川地震后,四川省又在极重灾区都江堰市向峨乡实行整乡推进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成为全国第一个实施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湖南省2006年颁布了全国第一部省级土地整治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2009年在全省实行项目区富余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允许跨行政区有偿转让,新增耕地占补平衡富余指标允许省域内有偿转让等政策。通过探索和实践,两省有效解决了城市建设“地从哪里来”和农村发展“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实现了农村支持城市、城市反哺农村的双赢。
六是建立了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两省注重通过顶层设计来规范项目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游戏规则”,实现了用制度管人,按规则办事。湖南省独创的“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招投标管理办法被国土资源部在全国推广,2008年以来该省共淘汰12家设计单位,处理了15家违规施工单位,取消了31位项目经理备案资格,2010年以来,省以上投资233个,投资达48亿多元多,涉及标段1400多个,期间没有发生一起群众上访举报事件,没有发生一例招投标违法违纪事件。四川省成都市制定38项制度和规范,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严格执行项目资金预算会审制、逐级审批制、现场复合制,保证了项目的规范操作。两省通过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土地整治项目成为经得起各方面检验的“民心工程”和“放心工程”。
土地问题事关改革发展全局。当前,内蒙古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推进土地整治,特别是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对于缓解保护耕地压力、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和成功做法,内蒙古土地整治工作还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把土地整治工作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才能对这一涉及确保耕地红线、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给予根本性的指导和保障。对比具有土地整治成功经验的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现状,可以发现都是以法律或者统一法规的形式出现。而我国在法律方面涉及较少,仅做了一些原则性规定,国家层面应结合《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制定《土地整治条例》;内蒙古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土地开发整治条例或办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土地整治规划、立项、实施、资金管理、土地权益保护和法律’责任等。
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保障措施。自治区整体决策部署上,要把土地整治上升为自治区重大民生工程,专门出台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对全区土地整治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作出全面安排,整合现有分散在国土、发改、农业、水利等部门的土地整治资源,明确各级行政主体的职责,整体规划、协调推进土地整治。在具体实施上,应坚持地方政府主导,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要建立规划实施检查督导制度。把整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内容,对项目规划、资金筹措与使用、拆迁补偿、工程建设、群众安置等环节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对土地整治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健全公众参与的机制,做到公众的全程参与和有效参与,要建立健全土地整治的投诉机制,广泛依靠公众监督。加强公众参与组织建设,建立由人大、政协等参加的土地整治公众参与的非常设机构,以及由独立于行政组织之外、关心土地整治事业的公众组成的团体,对土地进行整治。
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新农村建设怎么抓,城乡差距如何缩小,这是各地一直在付诸实践的重点工作。四川和湖南以土地整治为平台推进新农村建设,较短时间内实现了耕地质量提升、农民收入增加、人居环境改善、城乡差距缩小,破解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许多难题。建议内蒙古把土地整治作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扶贫开发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抓手,把土地整治与改善生产条件、推进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农民新居、壮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整治。可以先选择一些条件成熟、群众意愿高、发展前景好的地区,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建设,集中配套文体、医疗、教育、商业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一定要高,可以按照一个项目就是一个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样板工程来实施,做到整治一片,改造一片,建设一片,造福一片,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四是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大规模开展综合整治,必须要统筹规划,避免盲目施工和重复建设。四川、湖南两省坚持以规划统揽全局,以规划指导实践,保证了工程顺利推进。一要着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实施期已近结束,应就《规划》指导实际工作的效果、《规划》完成程度等内容进行阶段性总结和回顾,对《规划》中不符合实际的目标和内容要及时修正,并对制定中长期规划打下坚实的基础。二要打破思维定式,突破部门壁垒,优化资源配置,把土地整治规划与产业发展、城镇建设、主体功能区规划等有效衔接起来,特别要加强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和扶贫开发等专项规划相对接,具体项目设计要统筹考虑农、牧、林、水、交通、建设等各项工程,一起进行规划,突出土地整治的统一性、综合性和多功能性。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农田基础建设之一,在农业、农村工程规划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只有加强农业基础,开拓农村市场,才能支撑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才能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稳定,才能保持整个社会的长期稳定。
我国虽然国土面积辽阔,但我国依然是一个水资源短缺国家,这就决定了我国农业用水不可能大幅增加,然而,要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只能依靠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同时现代农业对灌溉保证率、灌水方法与技术对灌溉的依赖性愈来愈更强,而原有的技术和条件显然不能满足这一要求。因此,要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必须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
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是保证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产成本的降低、效益提高的重要保障。
2.1 当前我国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规划过程中缺乏系统性与全面性,在工程立项时常常忽略可行性研究,常常在立项后才发现诸多问题,在迫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发展的形势下,常常追求急功近利,甚至有时不顾技术规范,违背自然规律,在工程立项问题上搞政绩项目。
2.2立项不规范,对工程了解不周全,致使有些工程今年建,明年坏,后年废,达不到应有的设计使用周期。某些工程设计,对项目的远景发展分析不够充分,在项目方案的分析比较和选择上,项目方案所适应的整体条件和个别条件区分不够严密,常造成顾此失彼,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性能大大减低。
2.3在投资上对项目实行强挤、硬压,明知某些费用严重不足,却要强行开工建设,常常对工程项目缺乏技术经济分析或不搞技术经济分析。在某些设计方案上采用生搬硬套的办法,造价能够节省的方案没被采用,所以,一些工程项目在进行实施建设之前,其方案预算成本就已经失控了。
2.4工程建设前期规划不够深入,相关部门配合意识不强。工程建设存在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导致在工程技术、合理开发和社会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不能互相兼顾。工程重复建设多、半拉子工程多以及工程纠纷多。
2.5现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相当部分是边规划、边设计、边建设的“三边”工程,至今已运行四、五十年,先天不足加之后天维修配套没有跟上,致使工程老化、退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
在设计建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时,应该充分考虑项目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的地质和地形条件,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
在制定规划建设方案的时候,不能只搞形象工程而不顾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要严格遵守“经济适用、经久耐用、利于环保”等原则,申报建设项目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可一窝蜂的上,以免给农民群众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主要受益者是农民群众,农民群众也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主体力量。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前,要把农民群众的工作做通,调动起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根据国家财政投入及地方财力的可能和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建设目标。通过国家投资、地方积极筹资、社会广泛集资、银行贷款融资等方式,积极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来缓解建设资金不足的现象。发动群众投资投劳时,必须坚持自愿、公开、量力而行的原则,切不可因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而对群众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统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统筹使用农村各类涉水资金,从整体、长远角度重点加强对农民直接受益的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规划。支持灌溉、储水、排水等农田水利设施的改、扩、新建项目,做到主支衔接、因地制宜,引水、蓄水、灌溉并重,大小水利并进。做到水库、塘坝、水窖等相互补充,建设旱能灌、涝能排,有水存得住、没雨用得上的水利工程体系。
要根据当地水利设施现状,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不断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加强田间工程、末级渠系及涵闸泵站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五小水利”工程,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县域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扩大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同时,进一步增加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入,做到完成一批、验收一批、销号一批。积极推进大中型灌溉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在有条件的地方新建一批灌区,加强重点涝区治理,不断提高农田灌排骨干工程的配套率和完好率。
规划设计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通过协调各行业的用水需求,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行改造与改革、骨干与田间、灌溉与排水相结合,制定适宜的改造方案。同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促进节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建立节水型用水模式和节水型经济发展与运行体系,突出节水灌溉技术的运用和推广,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
当前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相关标准尚不完善,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可依据现行的技术标准,但不能片面地追求高标准,不能教条地应用技术指标,可在现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或建立地方性技术标准。
工程施工要严格按施工方案和基建程序运作,项目实施时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项目的前期咨询、设计、招标、施工和监理,建设过程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按“四制”要求管理。要求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产品必须要有“一照、三证”,施工队伍要严格按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活动,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落实分级管理负责制,切实加强技术指导,严把质量关。项目建设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明确管理责任。
1. 按照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启动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建设方案(2013~2016)编制工作要求,为了实施好海原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
(1)一是加强与国土、林业、农业等部门以及土地整治、退耕还林还草、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规划项目的衔接,避免重复建设,严禁开荒和破坏生态。以15度以下缓坡耕地作为治理重点,25度以上不安排。
(2)二是突出项目实施水土流失治理的目的和任务,以项目区为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村统一规划,集中连片、规模治理,以村组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3)三是统筹兼顾、服务民生,把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与促进当地群众脱贫致富、新农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相结合,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4)四是先易后难,梯次推进,优先安排“缓坡、近村、靠水源”,治理难度小的坡耕地。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范标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通则》GB/ T15772-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GB/T16453.3-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6453.1-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6-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 ;《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000 年);《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利部 水总〔 2003 〕 67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暴雨图集》宁夏水文总站 1986;《梯田建设技术规范》(DB64/T001-2009)。主要参考文件及资料: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0]655号)。水利部《关于抓紧做好2011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水保生便字【2011】5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08】783号)。自治区生态建设规划办公室、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局《关于召开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专项建设方案前期工作布置会议的通知》(宁生态办【2013】5号)。《宁夏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2006~2025年)。《宁夏“三河源”地区水土保持与防洪减灾规划》(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等部门)。《海原县十二五规划》。《宁夏水土流失侵蚀模数分区图》。
3.1 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立足水土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紧紧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以改善当地群众生存、生产、生活条件为切入点,通过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治理和沟道工程治理,不仅促进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带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而且有效治理水土流失,减少入黄泥沙,保护水土资源,改善与尽可能恢复生态环境。
3.2 根据项目区的地形地貌特点,坚持以治理水土流失为中心,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实行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1)一是项目建设内容一定要突出重点,以坡耕地改梯田和沟坝地建设为主要内容和重点,合理配套必要的坝系工程、坡面水系、田间道路等措施。
(2)二是基本农田措施必须安排在尚在耕种的现有坡耕地上,重点安排在5~15度之间的缓坡耕地上,严禁开荒和在已安排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或规划拟安排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地块上进行;
(4)四是要做好与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等相关的统筹协调,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既要集中连片,又要避免重复建设;
(5)五是要加强与小型农田水利和农艺、农机措施的结合,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标准;
(6)六是项目实施要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当地特设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3.4 通过坡改梯工程建设,项目区特色产业得以做大做强,土地、水土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开发,增加了区域人口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能力,为当地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产业开发提供示范样板和经验。
3.5 项目区的选择原则应依据以下原则:(1)一是优先选择坡耕地比例高,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
(3)三是优先选择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以及耕地较少水库库区和水库移民安置区。
(4)四是优先选择当地政府重视、群众积极性高、实施坡改梯要求迫切的地区。
(5)五是优先选择水土保持机构健全、技术力量有保障、坡耕地治理有经验和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
3.6 按照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关于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区选取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深入实地的调查研究,并结合县发改、生态移民、国土、农牧、林业和各乡镇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依照项目选取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适宜进行坡改梯建设的乡镇进行系统的排查和筛选。所选取项目区坡耕地比例高,约占耕地面积的76.44%~96.5%;坡耕地面积大,人均坡耕地面积在5.86~9.26亩之间;项目区年均土壤侵蚀模数约3800~5000t/Km2,水土流失较为严重。人口多,基本农田面积少,人地矛盾突出,粮食需求大。另外,所选项目区属海原县最贫困地区之一,对该地区进行坡改梯建设,能有效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该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维护当地民族团结和稳定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同时,大川、武塬项目区主要属少数民族居住区。
3.7 所选取项目区及周边乡村通过近年坡改梯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的实施,当地政府对该项目高度重视,群众普遍尝到坡改梯建设的甜头,对坡改梯项目有迫切的要求。
3.8 项目区坡耕地面积大,基本农田面积少,加之广种薄收,坡耕地水土流失严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差,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农业种植结构单一,生态条件恶劣。这些因素严重制约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只有大力度的开发坡改梯建设,才能切实改变这一落后局面。
(1)一是项目建设内容一定要突出重点,以坡耕地改梯田和沟坝地建设为主要内容和重点,合理配套必要的坝系工程、坡面水系、田间道路等措施。
(2)二是基本农田措施必须安排在尚在耕种的现有坡耕地上,重点安排在5~15度之间的缓坡耕地上,严禁开荒和在已安排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或规划拟安排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地块上进行;
(4)四是要做好与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等相关的统筹协调,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既要集中连片,又要避免重复建设;
(5)五是要加强与小型农田水利和农艺、农机措施的结合,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标准;
1.1项目设计目标1.1.1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以治沟造地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通过项目的实施,改造和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3338.55hm2,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72.09hm2;新增耕地面积72.09hm2,新增耕地率达到15.05%。1.1.2林草覆盖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进行沟道造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流域内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程度达到75%左右,林草覆盖率提高6%以上。1.1.3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在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的情况下,通过进行沟道造地土地整治,实现新增粮食产能244.74×104t,耕地质量等级由现在的三级提高到二级。1.1.4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通过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保障并提高项目区的农业经济效益,使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1400元以上。经计算,工程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5a。
2.1植被恢复及水土流失防治设计原则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对施工阶段水土保持方案的总体要求,水土保持工程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2.1.1整体协调工程新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布设是在充分分析评价工程资料的基础上确定的,在充分利用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基础上,依据各分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工程措施,补充临时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整治措施,确保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全面、完整。2.1.2及时有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与工程实施进度相协调,满足“三同时”要求。同时,加强水保监理力度,控制工程新增水土流失。2.1.3安全可行、因地制宜水土流失工程措施要保证周边区域的安全,防止其他可能引发的灾害性问题,植被恢复措施要与当地土地利用现状、植被适宜性相协调,合理利用弃渣等恢复植被。2.1.4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植物工程措施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措施,保证水土流失治理目标得以实现。同时,采取的防护措施要充分考虑水保要求、原材料来源和实施难度等设计内容,保证推荐措施具有较优的经济性能。2.2植被恢复防护工程根据《延安市治沟造地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试行)》(延市水发[2011]196号)的要求,对于治沟造地工程因开挖、回填形成的坡面,应进行植物防护。项目区植物防护工程主要内容为谷坊下游坡面绿化,取土场开挖边坡植物防护。共设计坡面植物防护面积13.34hm2。2.2.1立地条件分析地块现状地类为沟坝坡,规划在沟坝坡上栽植灌木。2.2.2造林密度造林密度的大小直接影响着幼林的郁闭及林木的生长状况。根据立地条件及树种的特征,确定造林密度,品种紫穗槐,共植33345株,见表1。2.2.3整地方式遵循便于施工和节约的原则,根据地形条件,灌木林为穴状整地,分殖造林。2.2.4栽植方法采用植苗造林,苗木随起、随运、随栽,泥浆蘸根,包扎湿草,技术要点是护好根、选好苗,栽前必须将苗杆根部堆土保墒防止蒸发。栽时苗木根系舒展,分层填土踏实四周,并随踏随稍提动苗子,覆土要适中。2.3水土保持防护工程设计2.3.1边坡整理为防止沟道谷坊、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水土流失,需对扰动的边坡及场地平整。对土地平整中形成的坡面,经现场调查,按以下方案处理:取土场高边坡的坡比为1∶0.75,且每开挖高4m设一平台,平台宽1.5m,平台内栽植乔木进行坡面植物防护。下游坡面坡比1∶1.5~1∶2,采用生物护坡,密植小灌木防护。当边坡高度大6.0m时,中间加修一平台。平台宽度1.5m,平台外侧修土坎,内侧修排水沟,每隔1000m修纵向急流槽。在沟道坡脚处,距坡脚1.0m处修建排洪渠。2.3.2排水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在沟道下游一侧实施封闭作业,修建临时土埂沿沟道对开挖方予以拦挡。本方案为解决渠系外侧地表径流在雨季时期的外排问题。2.3.3植物措施经现场调查,对的边坡,通过草皮护坡形式进行防护,草皮选择三叶草,土场边坡平台栽植灌木。2.3.4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场地内的临时建筑物,撤离施工机械设备,清除场地中的建筑垃圾,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场地。根据部分施工生产生活区原土地类型为裸地的实际情况,在施工结束进行绿化前需进行覆盖。因此,待施工单位拆除地表建筑物,清除杂物,进行场地平整后,再进行土地整治。首先覆盖50cm的表层耕植土,然后通过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以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期间占用部分耕地,施工结束后,本着恢复原地貌的原则,方案设计对该部分区域进行土地复垦,之后交给当地农民耕种。
南昌市是江西省省会,位于E11527~11635,N2809~2911,地处江西省中部偏北,赣江、抚河下游,东北方滨临我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全境以平原为主,东南地势平坦,西北丘陵起伏。气候湿润温和,属亚热带季风区,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8℃,年降雨量2059.8mm,年日照时间1622h,年无霜期321d,冬季多偏北风、夏季多偏南风,适宜农作物生长,是全国商品粮食生产基地,也是省会城市粮、油、蔬菜、桑茶果等农作物的主要供应基地。为进一步深化耕地质量调查和监测工作力度,完善全市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网络,促进耕地资源有效利用,南昌市开展了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项目建设。
监测点的实际建设均选择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远离城镇建设用地规划预留区,具有相对固定的位置,各县区在乡镇实地选点时优先选择在文化程度较高的科技示范户、种植大户的田块内,以确保田间管理、田间记载等工作按规范要求进行。由于监测点都选择在村庄、道路或连片农田附近,可以充分发挥其辐射示范作用。
为全面收集土壤养分、肥料投入、作物长势等数据资料,建立完善的耕地质量监测数据库,掌握耕地地力情况,了解化肥利用效率,在每个监测点设立空白区(不施肥处理)、常规施肥区、测土配方施肥区3个小区。监测点总面积667m2左右,空白区和测土配方施肥区2个小区面积在50m2左右,四周用砖石封水泥或混凝土隔板进行隔离,防止串水串肥,其它田块的田埂用塑料薄膜做成防渗漏隔离,小区水渠、水沟等农田水利设施需按照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标准建设,并将小区进水口设在水渠、水沟上游位置,每个小区均制作有20cm×30cm的单独标志牌。
在每年第一季作物播种之前进行取样。每个监测点取以下土壤样品:每个小区在表层(耕作层)中取一个土壤表层混合样品,常规施肥区、配方施肥区、空白区各一个,共3个土样;每个监测点在常规施肥区挖一个深度不小于1m并达到母质层(剖面深度达到1m时若已经挖到母质层则深度足够,剖面深度达到1m但还没挖到母质层的则继续向下挖到母质层为止)的剖面,在剖面的每个土壤主要发生层次中均取一个土壤剖面混合样品(除去耕作层样品不取)。土壤混合样品采集时在每个小区内随机选取若干点(15~20个),每个点取土0.5kg,将各点土壤均匀混合得到1kg土壤混合样品。土壤剖面样品采集时在剖面土壤主要发生层次各层中部多点均等取样(15~20个),每个点取土0.5kg,各层分别混合均匀得到每层土壤样品1kg。
样品采集后装于专用的小布袋内,放在实验室样品前处理室中自然风干,随后清除样品中的侵入体(植物残体、砖石等)。风干后的样品使用专用样品粉碎机进行碾压,压碎的土样用2mm孔径尼龙筛过筛,未通过的土粒重新碾压,直至全部样品通过2mm孔径为止。通过2mm孔径的土样供pH、盐分、交换性能、微量元素及有效养分等项目的测定。将通过2mm孔径尼龙筛的土样用四分法取出一部分继续碾磨,使之全部通过0.25mm孔径尼龙筛,供有机质、全氮、碳酸钙等项目的测定。
样品一共检测容重、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pH、铁、锰、铜、锌等指标,根据需要检测硼、钼、铬、镉、铅、砷、汞等指标,检测时每个指标做3次重复取平均值。
监测点背景资料库主要包括监测点的常年降雨量、有效积温、无霜期、地形部位、坡度、潜水埋深、排灌条件、种植制度、常年施肥量、作物产量、成土母质、土壤种类等,以及调查剖面发生层次深度、颜色、结构、紧实度、容重、新生体、机械组成、化学性状等;监测点年度监测内容主要包括:田间作业情况、作物产量、施肥量等。其中田间作业情况记载每一年度内每季作物的名称、品种(注明是常规品种或杂交品种)、播期、播种方式、收获期、耕作情况、灌排、病虫害防治、自然灾害出现的时间、强度以及对作物产量的影响,其他对监测地块有影响的自然、人为因素。
记载监测点当年常规作物产量,监测有机肥和化肥当年的施肥日期、肥料品种、施肥次数和施肥量。
记录内容主要包括:耕地土壤肥力监测,按照《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NY/T 1120-2006)方法,观察、测量和记载土壤质地、容重、有机质、全氮、有效磷、缓效钾、速效钾等项目;耕地环境质量监测,对监测点pH、微量元素(包括铁、锰、铜、锌、硼、钼)、重金属元素(包括镉、汞、铅、铬、砷)等项目进行测量记录。
由图可见,常规施肥区土壤中全氮含量上升,有机质含量呈先上升随后下降趋势,有效磷、速效钾、铁锰铜锌等养分含量均呈下降趋势,原因可能是受农民重氮轻磷钾、少施有机肥,不施微肥的施肥习惯影响,pH值自2012年起呈逐年下降趋势,说明常规施肥环境下耕地酸化程度加快。
由图可见,配方施肥区土壤中全氮、有效磷、速效钾、有机质等养分含量均维持在较好水平上,土壤pH值缓步回升,铁锰铜锌等中微量元素相对稳定,说明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质提升等科学用地养地措施能有效起到保护与提升耕地地力的作用。
由图可见,空白施肥区土壤中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等养分均呈现下降趋势,其中磷、钾等速效养分下降幅度较大,土壤有机质含量也处于较低水平。
由图可见,配方施肥区土壤有效磷、速效钾、有机质等养分含量均高于常规施肥区,全氮含量则比常规施肥区略低,说明采用测土配方施肥等科学施肥技术后,土壤中有效养分含量明显提高。土壤中全氮含量正常峰值约在1.5g/kg左右,常规区氮含量达到2.04g/kg,超出配方区26%,这与我市农民长期来重施氮肥的习惯有关,氮肥过量不但会影响磷钾等其它养分的吸收,还会导致作物贪青晚熟,造成减产,而配方区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将全氮含量控制在峰值左右,是最适合作物生长的养分环境。
由图可知,土壤pH平均值水稻最高,油料作物、经济作物相对较低;土壤有机质含量水稻、油料作物较高,经济作物较低;土壤全氮含量经济作物较高、水稻、油料较低;有效磷、速效钾含量均是经济作物较高,油料、水稻较低。各作物常规施肥区有效磷、速效钾、有机质等养分含量随着年份不同变化幅度较大,且都处于较低水平,配方施肥区各类养分含量稳定,均处于较好水平。
一、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强产业竞争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当前应继续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以县场为导向,从实际出发,扩大优质高效农作物种植规模,突出区域比较优势,科学布局,减少结构调整的盲目性和趋同性;进一步发展壮大畜牧业,强化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提高标准化饲养水平;不断扩大林业生产规模,突出抓好木材深加工,提高林业产业化水平和规模效益;大力推广名、优、特、新农作物品种,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不断培植农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加快龙头企业建设,切实搞好标准化生产。农业龙头企业是农民走向县场,实现农产品深加工增值的重要途径。牢固树立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思想,在资金、土地、信贷、税费收取等方面提供支持,进一步培强做大现有龙头企业,支持鼓励各类企业和工商户到农村建基地、搞开发,着力打造一批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不断提高我县农产品的县场竞争力。通过引导和协调,进一步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系,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合体,实现生产与加工的有效对接。大力实施农业名牌战略,通过制定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起从种苗繁育、生产管理到食品加工各个环节的标准化生产体系,严格农产品的县场准入制度,确保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提高各类农产品的县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强化农技推广工作,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要不断加大农技推广投入的力度,适当增加试验、示范和推广经费,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基层农技推广力量,完善基层农技推广网络,增强服务功能,为农民产前、产中和产后提供有效的科技服务。强化对农民的技术培训,通过农民夜校、短训班、远程网络教育以及送科技下乡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切实抓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落实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农技组织、贩销大户、种养大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兴办、合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切实解决信息不灵、生产盲目、流通不畅等农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以主要粮食作物为重点,强化行政推动,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把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成功的技术模式、组织方式、工作机制,向整乡(镇)整建制推进,集中打造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高产示范区,辐射更大范围,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根据省农业厅统一安排部署,2012年我县选择了生产条件好、增产潜力大、高产创建工作扎实的镇,开展整乡(镇)整建制推进试点,力争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实现整镇高产创建目标。
整乡(镇)推进目标。全镇双季稻产区产量目标1100公斤(早稻亩产500公斤,晚稻亩产600公斤),其双季稻单产明显高于全县平均水平,较上年增产5%以上,其它旱粮作物单产明显高于全县平均水平(高于5%以上)。
粮食高产创建,尤其是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是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国家粮食安全体系的重大举措。各乡(镇)村必须全力以赴,突出抓好大协作、标准化和新机制三个关键点,强化行政推动,整合项目资金,集成推广技术,创新服务机制,推动高产创建向纵深发展,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力争粮食生产实现15.6万吨目标任务。在高产创建具体工作中,同步推进“五个强化,五个确保”:
(一)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有一个行政班子。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李昌清任组长,副镇长周田任副组长,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人员为成员的工作推进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搞好统筹协调,配套项目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实施。
(二)强化技术指导,确保有一支专家队伍。建立“县有技术专家、乡有技术骨干、村有技术标兵”的三级科技服务队伍。聘请市农科所所长(研究员)李季能为首席专家,成立镇粮食高产创建专家指导组,由县农技站站长刘成鹏任组长,县植保站站长何慕连、土肥站站长刘芳珍为副组长,县、镇栽培、植保、土肥、农机等方面技术人员为成员的专家团队,每个村都明确一名技术责任人。实行专家和技术员承包责任制,量化任务指标,开展全程技术指导,确保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强化技术集成,确保有一条技术路线。在实行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育苗栽插、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的“五统一”技术服务基础上,制订水稻从播种到收获生产全过程的高产创建技术规范模式图。科学确定、示范推广一批高产、优质、多抗的新品种;加强技术的组装配套,推广一批适应不同区域的高产技术模式;推进农机农艺结合,大力推广机耕、机播(插)、机收技术,提高水稻机插秧水平,力争水稻耕种收全程机械化;大力扶持培育农机、植保等农民专业服务组织,实现测土配方施肥、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全覆盖。
(四)强化典型引领,确保有一批示范农户。高产创建与培育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实现土地分散经营向规模化生产转变,提高种粮效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引导耕地向种粮大户集中,推进集约化经营。同时在整建制推进的镇每个行政村落实一户种粮大户为高产创建示范户,每个自然村落实一户种粮散户为高产创建示范户,均要求有文化、懂技术且乐于助人;县、乡指定农技人员与示范户结对子,并选定一丘面积不少于一亩、交通便利的稻田作为高产示范田。
(五)强化机制创新,确保有一套标准模式。整建制推进的镇做到行政与技术结合,科研与推广结合,规模化经营与专业化服务结合,有龙头企业对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引领,有种粮大户带头。把万亩示范片内不同的高产模式向整镇辐射推广,把分散的模式进行系统集成,形成规范统一的标准化生产模式,实现田间设施标准化、栽培技术模式化、管理服务专业化、生产过程机械化。整建制推进项目区田间设施标准化,整合项目、集中资金,按照项目资金渠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完善示范区田网、路网、水网建设,实现成方连片、土地平整、道路联网、渠系配套。
(一)协作统筹推进。发挥行政推动的主导作用,协调财政、发展改革、综合开发、国土、水利等部门都支持整建制推进,科研、教学、推广等单位都全力参与整建制推进,加大投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大协作格局。县农业局、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站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协调,推动落实。统筹利用好各种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集中资源、集中力量、集约项目、合力推进。
(二)整合政策资金。加大对整建制推进乡(镇)的资金项目支持力度。整合种粮大户粮田建设项目、标准良田建设项目,增加田间工程项目的资金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开发项目,向整建制推进的乡(镇)倾斜。农技推广补助资金和体系建设项目,重点支持整建制推进。新一轮的种子工程、植保工程,以及现代农业示范、有机质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都重点支持整建制推进。今年粮食高产创建整建制推进在镇试点,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物化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物化补贴、信息服务、项目考核等方面。
(三)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县、乡(镇)干部包片督导制度,加强对整建制推进的督促检查。农业局种植业各科站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种子管理局每个科站与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站成员对接,对镇的整建制推进村进行包片督导。具体分工如下:。
(四)组织观摩示范。组织技术培训,县农业局对整建制推进的镇万亩示范片的技术人员和科技示范户、种粮大户进行技术培训。广泛开展现场观摩,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技术人员、种粮大户和农民群众到示范片学习观摩。同时,大力宣传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由于水生蔬菜在柳州市基本形成产业,为了保证该产业的健康发展,柳州市进行了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通过该体系的建设促进水生蔬菜从产到销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是以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为核心,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为基础,运用简化、统一、协调、选优的原理,来指导和规范水生蔬菜生产、经营、消费活动的全过程。通过标准化基地建设来保障水生蔬菜质量安全和提高其整体效益。柳州市按照农业部和自治区农业厅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含标准体系、认证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培训推广体系、执法监督体系的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了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柳州市地处广西中北部,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长冬短、雨热同季,光、温、水气候资源丰富,但地区差异较大,北部各县具有较明显的山地气候特征。年总降雨量1 345~1 940 mm,但地区分布和季节变化很大。柳州水资源较为丰富,较适合水生蔬菜的生长,绝大多数的水生蔬菜都能在柳州种植,2013年柳州市水生蔬菜种植面积达6 667 hm2以上,目前种植面积较大的有莲藕、慈姑、芋头、蕹菜、荸荠等。柳州市辖区各县的水生蔬菜基本按照规模生产的方向发展,如柳江县主要是双季莲藕和慈姑,鹿寨、融安县主要是荸荠,柳城县主要是芋头等。
按照辖区内水生蔬菜的分布与重点,柳州市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了多项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及生产配套技术规程。近年来,柳州市制定了莲藕、慈姑等无公害水生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及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管理技术规程。这些技术规范结合柳州市水生蔬菜的生产和管理实际,对提高柳州市水生蔬菜生产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水平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全面推行水生蔬菜标准化生产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创建水生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按照标准化生产流程进行水生蔬菜生产是确保蔬菜质量安全的先决条件。柳江县是自治区级创建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县,柳江县百朋镇双季莲藕套种慈姑生产基地获得农业部标准化示范园称号。柳州市水生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按照标准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进行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生产记录,建立健全了质量可追溯制度。
柳州市从2002年开始建立和完善了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县、乡、镇、村四级检测监测体系),全市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辖区内主要水生蔬菜品种为监测重点,坚持开展水生蔬菜检测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各基层农业行政管理与技术推广部门加强投入品管理及标准化技术指导,在水生蔬菜集中采收上市期间,各检测点加大检测监管力度,从源头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为了确保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柳州市还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示范”、“莲藕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项目进行水生蔬菜质量安全追溯预警、可视化全程质量安全监控等全程质量安全管理。
柳州市一直以来都把“三品”认证作为提高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来抓,农业部门督促各个生产基地严格按照相应生产标准组织生产,协助检测单位抽样检测,指导企事业单位、协会编写申请材料,积极申报无公害蔬菜认证。按照农业部和自治区农业厅无公害蔬菜认证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柳州市所有水生蔬菜生产基地都通过了无公害基地认证。柳江百朋莲藕获得绿色食品A级认证。
为把农业标准推广普及到生产实际当中,提高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意识,柳州市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农业科技培训推广体系,并在农业标准化生产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利用柳州市各级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培训机构、农业科研机构等,不断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体系,建立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充实专业人员,建立了专业齐全、高素质的农民科技培训教师队伍,并不断吸纳农村乡土人才补充到教师队伍中来,目前已建立和培养了一支包括农业技术干部、农业专家、农村乡土人才的近200人的培训教师队伍,为全市普遍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培训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在基地创建过程中采取专业理论课堂集中培训、实用技术送下乡、生产流程田间地头现场示范等形式,建立示范样板,让农民有样可学,加大农业标准化培训和推广的力度,提高水生蔬菜标准化生产到位率。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在柳州形成一大批农业科技推广与指导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带动一大批农民成为农业技术推广骨干,辐射带动了农民应用标准化生产的能力,提升了农民科学文化素质。
2.5 加强水生蔬菜生产基地和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柳州市及各县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大队)及各相关管理部门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通过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为保障水生蔬菜质量安全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首先对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进行管理和指导,督促和指导农民在水生蔬菜生产过程中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肥料等投入品。其次对农业生产环境监测与管理,根据相关要求禁止在排放工业废水和含有病原体的污水的地方建立水生蔬菜生产基地,生产过程中禁止向水生蔬菜生产基地倾倒、填埋有害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严禁用污水浇灌农田。三是农业环保等部门定期对水生蔬菜生产基地进行环境和生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建立公开、透明的水生蔬菜质量安全信息制度和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推行建立农业投入品购销和使用台账制度。
为了充分利用柳州市水生蔬菜生产基地的土地环境资源,提高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柳州市先后研究、探索并推广了双季莲藕套养泥鳅、双季莲藕套种慈姑、双季莲藕套养青蛙等技术,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频振式杀虫灯、黄板、性诱剂等绿色防控技术,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保证了产品质量安全。
虽然柳州市制定有水生蔬菜生产及标准化技术规程,但是标准的通俗化、简易流程化的程度还很低,导致相关标准的宣传、推广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对标准的接受还十分有限。且受传统种植习惯及粗放生产方式的影响,农民对水生蔬菜技术标准中的量化指标执行不到位,造成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导致生产出的产品品质与规定标准不一致。
由于柳州水生蔬菜生产过程中病虫害发生的频率相对较高,因此尽管产区有部分龙头企业、协会、合作社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按照绿色或者无公害食品生产技术规范使用农药,但是由于产区还是以农民分散生产为主,农药残留等风险依然存在。
在缺水山区,农作物及经济林果灌溉用水保证率较低,通常采用人工挑运及泵站提水的方式解决。提水泵站的运行需要架设电缆,对于山区电线线路架设较为困难,长期运行费用较高,农民负担较重,风光能互补发电提水系统有效地解决了这一大难题。
为改善历城区北部平原和南部山区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解决农田水利建设长期以来存在的“投入少、项目散、成效差”问题,在历城区西营镇节水灌溉工程中应用风光能互补发电提水系统。
加强末级渠系高效节水工程和田间工程配套建设,形成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成为当前水利发展的重要环节。
实施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和改善项目区的农业基础设施,有利于进一步挖掘农业综合生产潜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加强节水灌溉项目的投入,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化经营。
节水灌溉项目的建设必将涵养和补充地下水源,对济南的各大名泉起着重要作用的补源作用。
根据《泵站设计规范》(GB/T 50265-97)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之规定,小型灌溉泵站设计防洪标准10年一遇,20年校核。泵站装置效率不低于75%;灌溉水质应符合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排涝标准的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5~10年,主要建筑物防洪设计标准不低于10~20年一遇。
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符合《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06),管道工作压力一般不超过0.4MPa;山区PE主管道工作压力不超过0.8MPa。
(1)控制灌溉面积约500亩,提水高差60m,最大提水量约20m3/h,一般日均提水量100m3;(2)蓄电系统储能约13200kW;(3)为提高设备的效率,提水机械采用普通潜水电泵;(4)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大于1万小时;(5)抽水蓄能高位水池容积500m3。
系统的主要设备为风力发电机组、太阳能电池方阵、风电充电控制器、太阳能充放电控制器、专汇流保护模块、太阳能专用蓄电池组和水泵控制器、提水电
风力发电机组由4台2000W水平轴风力发电机组成,为了满足提水蓄能灌溉的需要,还可以增进工程的宏伟景观效果。
根据历城地区平均日照强度和日照量,按日累计提水量100m3、最大提水量20m3/h和扬程60m的设计要求,选用高效270W转换功率为15.2%的多晶硅太阳能组件40只,方阵二组尺寸均为20.0m×20.0m×0.04m。
5.3.1 太阳能充电控制器。太阳能控制器是整个电源系统中十分重要的核心部件,它在太阳能电池阵列、风力发电机、蓄电池组和负载之间起到相互匹配、相互保护和“承前启后”的关键作用,要求其应具有可靠性高、工作稳定、寿命长以及功耗低等特性。
5.3.2 汇流控制保护装置。汇流保护模块是将12组太阳能组件和2路风力发电机并接在一起,实现汇流后给储能装置充电。
风力发电机发出的三相交流电,经风电控制器转变DC36V-DC72V直流电压,并存储在由超级电容组成的风电前级能量采集器中,再由开关电源模块提升成DC135V电压对电池组充电。
采用96F/140V超级电容和45只55AH/12V免维护蓄电池科学匹配,利用超级电容超低串联等效电阻的优点和免维护蓄电池具有储存能量密度大的优点,构成理想的混合储能装置。
选用200QJ20-81/6潜水电泵,其最佳流量20t/h,扬程81m,电机额定功率7.5kW,额定电压AC380V,频率50Hz。提水电泵控制器可为水泵提供过压、过流、欠压等有效的多种保护。
本次项目共规划建设6处风光能泵站,分别是东邱1号泵站,设计流量10m3/h,扬程70m,控制面积365亩;西邱1号泵站,设计流量10m3/h,扬程100m,控制面积205亩;南邱1号泵站,设计流量10m3/h,扬程80m,控制面积350亩;北邱1号泵站,设计流量10m3/h,扬程100m,控制面积210亩;位置均在仲宫高而办事处。东崖1号泵站,设计流量10m3/h,扬程80m,控制面积370亩;北崖1号泵站,设计流量10m3/h,扬程,100m,控制面积350亩,位置均在仲宫绣川办事处。
风光互补发电提水泵站建成后,灌溉周期缩短,浇水及时,肥料利用率提高,促使了作物增产,项目区粮食亩均增产60公斤左右。按每公斤2元计,年新增产值6万元。
项目实施后,最大限度地利用太阳能和风能进行提水。最大提水量约20m3/h,泵机功率18kW・h,据测算,总节电7.2万kW・h,每kW・h按0.56元计,年节能效益4.03万元。
项目建成后灌溉用水量普遍降低、灌溉时间减少,灌溉机械化程度大幅度提高,降低了劳动强度。亩年灌溉用工量可节省2个,项目区年省工1000个,省工效益10万元。
项目实施节水灌溉后,与土渠灌溉相比,项目区年总节水1万m3。按每立方综合价0.3元计,共0.3万元。
风光能互补发电提水系统是利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的互补性,将太阳能电池和风力发电机有机地组成一个系统,有效地利用风能和太阳能在能量及时间上的互补性,充分发挥各自的特性和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太阳能和风能进行提水,是具有较高性价比的一种新型能源发电系统,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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